
七天的春节假期给人的感觉总是紧巴巴的——走亲访友尚忙不及,就算是抽空儿去商场淘来的那些“新货”,还来不及仔细欣赏、品味、把玩,转眼就到了上班的日子。不过,如果淘回来的是家用电器,可千万要往下看仔细呦……
新东西快快用
电饭煲、电磁炉、车载吸尘器、加湿器,这些都是过年的时候相当热销的小家电。可是,春节期间人们总是那么忙碌,以至于好多人在买回这些小东西后,长假期间甚至都来不及拆开包装。而实际上,这样就等于自动放弃了很多权利。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电器产品在购买之后7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向销售方选择退货;而购买之后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则可以向销售方提出更换。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即使出现质量问题,也只能联系产品生产厂家的维修部门来解决了。虽然大多数东西一年内也可以保修,但花钱买个“坏”东西,心情多少还是会受些影响吧。
至于,空调、冰箱这样的大件或者需要安装的产品,按照惯例,这个期限从送货、安装时间开始算起,如果不放心,大家可以在购买的时候让销售员写在单据上。
总之,新买的东西一定要快快用。
赠品也“三包”
买大送小、买一赠一这样的买赠方式在零售业相当普遍,在竞争激烈的家电领域更是如此。许多消费者都是因为禁不住赠品的诱惑,才下决心掏钱的。可是,要是赠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们又往往选择不了了之;不少销售商也以“没有掏钱”为由,拒绝为赠品提供质量保证。而实际上,赠品也有被“三包”的权利。
根据消协的解释:商家承诺购物送赠品实质上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做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赠送物品就成为买卖合同的一项条款,商家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为赠品的瑕疵承担完全责任,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赠品。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商品获得赠品,同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形成一种消费关系。如赠品有质量问题,商家应对其实行“三包”。
为了减少因为赠品产生的纠纷,建议大家在提货的时候,一定要像购买新品时候一样对赠品进行仔细挑选,切记不要因为“没花钱”就不去计较。
“包装”要保存完好
无论是更换,还是退货,“包装完好”都是相当重要的前提。虽然这多少让人感觉存在一些“霸王条款”的味道,但是在没有更新的法律条款出台前,保管好包装,特别是小家电的包装,还是比较稳妥的办法。
本版撰文 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