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部分)
内容: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上述单位举报,相关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零售商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告。
实施时间:2006年10月15日
现状:在2007年初,众多大型商场明确表示放弃了使用9年之多并且屡试不爽的“返券”促销方式。众多商家签署的《诚信促销承诺书》让消费者相信了商场就此告别“返券年代”,商场再次促销时大大的明折明扣的标牌也让消费者相信了真正实惠的来到。只有为数不多的商场仍在顶风作案,变换受众群体,舍不得扔掉“返券”这枚糖衣毒药。当消费者对返券彻底不感兴趣的时候,商家才不得已扔掉这个已经变做鸡肋的利刃。
一句点评:因为返券实在是风波不断,因为黄牛的出现让商家和消费者都有不同程度的挠头,因为《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实施,返券的促销形式寿终正寝了。人们再也不用逛商场手拿计算器了,网络上流行的返券换算万能公式的传阅率也直线下降无人问津了,风光一时的黄牛们也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了,从此可以看到明确的阿拉伯数字显示的折扣价,这样的感觉让消费者们拍手称快。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小众,在细心比较了之后忽然发觉,折扣之后为什么变得不那么实惠了?好像返券的力度更大一点……当民众可以依法来看待商场促销的时候,有些人发表了这样的感慨:惩罚措施竟然定得如此简单……对于一家商场来说,区区罚款怎能让犯错误的商家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
内容:该规范针对大型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的环境,就便捷、舒适、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营业场所内噪声控制在60dB以下,出售音响设备的柜台控制在85dB以下;设立相当于营业面积的1%~1.4%的顾客休息区,也可在各楼层分别设立相应数量的休息坐椅;在营业场所出入口、通道、电梯、卫生间、停车场等位置设置坡道及无障碍设施,并在服务台、收银台、公用电话等设施处,设置低位装置,方便特殊消费群体的使用;商超企业可在营业场所内配备顾客物品存放、保管设施。
实施时间:2007年2月1日
现状:大型商场都在尽量改善自己的购物环境,毕竟更优美的环境才会吸引更多客流。历史原因,有些商场在建造之初并没有规划出顾客的休息区,现在临时挤出的地方虽然放了椅子,但是不足以应付巨大的客流,相对于规定中的营业面积1%~1.4%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虽然规定里说“商超企业可在营业场所内配备顾客物品存放、保管设施”,但是商场自我达到这样标准的有几家呢?
一句点评:迎奥运,有多少商场下工夫来改造自己的内部环境,柔和的灯光,舒适的环境是人人追捧的。但是当表面功夫做足之后,仔细来看细节,却不尽人意……商场总喜欢放些柔和的音乐来调节气氛,但是某些专柜自行播放的激烈迪曲和商场播放的柔和协奏曲同时进入人们的耳朵,却显得不伦不类。烦躁的音乐让人们再无购物心情,单单说某些专柜震耳欲聋的狂放音乐,60dB有这么大声吗?每个细节都是一道难关,一一攻克才是商场超市要做的工作,那些粉饰太平的表面文章过不了多少日子就会露出本来面目……
孟洁/文 CFP 全景/图